在生活中,有时会出现帮人办事却不小心卷入诈骗的情况。要是帮人实施了看似诈骗的行为,自己却并不知情,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还去积极追求或者对危害结果听之任之。要是真不知情,没有主观故意,就不满足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但是,自己说不知情可不算,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情况来判断。会看行为人平时的认知水平,他在整个事情过程中的表现,还有有没有从中获利等。比如说,如果一个人经常接触这类业务,应该能判断出事情不对劲,但他还继续帮忙,就可能被认定知道是诈骗行为,这就可能成为诈骗罪的共犯。
要是调查后真能证明不知情,行为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要是因为他的行为让被害人损失了钱财,按照公平原则,可能得进行一些民事补偿,赔多少就看给被害人造成了多少实际损失。遇到这种事,行为人得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把自己知道的线索和证据都提供出来,这样能帮助司法机关更快查明真相,也能让自己的情况更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