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犯了不止一个罪,得把每个罪定的刑罚按照一定规则加起来,最后确定要执行的刑罚。下面给大家说说几种要数罪并罚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个人就犯了好几个罪。要是这些罪都被发现了,除了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要在这些罪的总刑期以下、其中最高的那个刑期以上,灵活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不过像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法律都规定了最高刑期。打个比方,张三犯了两个罪,一个判3年,一个判5年,那最终执行的刑期就在5年到8年之间,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
第二种情况是判决宣告之后发现了漏罪。就是犯罪分子在刑罚还没执行完的时候,又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判。这时候要对新发现的罪重新判决,然后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最终刑期。已经执行的刑期要算在新判决的刑期里,这就是“先并后减”。
第三种情况是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在刑罚没执行完之前,犯罪分子又犯了新罪。得对新犯的罪判决,把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最终刑期,也就是“先减后并”。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一定要遵守法律,别犯一个罪又一个罪。要是不小心有漏罪,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要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那可是罪上加罪,刑罚只会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