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还清就离婚了,房产分配问题可不能马虎,这里有两种常见情况得搞清楚。
要是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签的不动产买卖合同,自己掏的首付款还在银行贷了款,婚后两人一起挣钱还房贷,房本上写的是付首付那一方的名字。离婚时,两人可以先商量着怎么分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房本上的那个人,还没还完的贷款也就成了这人的个人债务。不过呢,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得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要是房子是夫妻婚后买的,不管写谁的名字,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先自己商量房子归谁,剩下的房贷谁来还。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更照顾孩子、女方和没过错的那一方。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然后接着还剩下的房贷。补偿多少,得综合考虑房子买的时候多少钱、还了多少贷款、房子涨了多少价这些因素。
法律建议就是,离婚时一定要把房产分配这事白纸黑字写清楚,签好协议。要是协商不成闹到法院,要提前收集好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能证明自己出资情况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