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的各种合同关系里,不履行义务并不一定就会造成根本违约。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根本违约就是一方的违约行为让合同原本要达成的目的没办法实现。不履行义务有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这两种情况,至于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是一方明明白白表示或者通过行为表明不会履行合同里的主要义务,而且这种不履行使得对方在签合同时期望获得的主要利益泡汤了,那这就构成根本违约。就拿常见的买卖合同来说,如果卖方死活不肯交付核心货物,让买方没办法把货物拿去投入生产或者销售,合同原本的目的实现不了,这时候卖方不履行义务就属于根本违约。
但要是不履行的是合同里的非主要义务,没影响到合同目的实现,一般就不构成根本违约。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没按约定给产品说明书,不过产品照样能正常使用和销售,这种不履行义务通常就不算根本违约。
当遇到一方不履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另一方有权利解除合同,还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像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要是不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虽然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违约方接着把没做的事情做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大家在遇到合同履行问题时,要先判断不履行义务对合同目的实现的影响程度,这样才能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