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协议一方先签字打印,之后另一方再签字,这样的协议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当事人通过合同书来订立合同,等双方都签了名、盖了章或者按了指印,合同就成立了。就算还没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但要是有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合同同样成立。
2、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也就是签协议的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意思是真实的,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一方先签字打印,另一方再签字,这个协议就成立并且生效。
3、但是,如果协议里明确规定了生效条件,像 “双方同时当面签字并且加盖公章后才生效”,那一方签字打印后另一方再签字,就可能不符合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协议也就不会生效。所以,判断协议有没有效,不能只看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还得看协议自己对生效条件是怎么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