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从刑事拘留转变为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要求。
先说证据方面。要想刑拘转逮捕,得有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啥叫“有犯罪事实”呢?就是得有证据表明发生了犯罪行为,并且这个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干的,与此同时,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这些证据,还得是经过查证属实的。简单说,就是得有真凭实据证明这人干了坏事。
再看刑罚条件。犯罪嫌疑人得有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依据现有的证据来判断,他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是够得上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还有社会危险性条件。要是存在下面几种情形,就能认为有逮捕必要。比如这人可能接着去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有现实的危险;也可能会去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和别人串供;甚至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又或者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人还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就应该予以逮捕。要是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样可以进行逮捕。
法律建议: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实施妨碍司法的行为。而对于被害人等相关人员,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违反规定或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