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男方独自承担债务,债权写不写男方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这笔债是男方个人的,按照《民法典》的意思,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借的,超出了日常家用的债,就不算夫妻一起要还的债。这种情况呢,债权就应该写男方,由他一个人单独还钱,和女方没关系。
2、要是这债属于夫妻共同的,也就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或者一方借了另一方后面承认的,还有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就算离婚时说好了男方自己还,债主还是可以让夫妻一起还钱。不过在夫妻内部,如果有书面协议或者法院判了男方还,那男方还完后能按照约定或者判决找女方要回她该承担的部分。这种情况下,债权能写男方,但债主还是能找女方的麻烦。
总之,得先搞清楚债务的性质,才能确定债权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