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做担保后,履行了担保责任还能找债务人把钱要回来吗?答案是通常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另有约定,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还能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不过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保证人替债务人向债权人还了钱或承担责任后,就有了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这是为了避免债务人白占便宜,让该担责的人担责。
但要实现追偿权,得满足几个条件: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担责而消灭;保证人担责时没有过错。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像支付凭证、还款证明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担了责。要是债务人不肯还钱,保证人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还能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