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女方对婚前盖房是否有分割权,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自己出钱盖的,房产证上也只写了出资方的名字,按照《民法典》,这房子就是出资方结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资格要求分这房子,毕竟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变长就变成夫妻共有的财产。
2、有的情况是,一方婚前出钱建房,不过另一方在建房时也出了钱或者出了力,还有证据能证明这些事,那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自己投入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收益。
3、俩人婚前一起出钱盖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通常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根据出钱比例来分房子,也能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4、要是婚后对婚前盖的房子进行了扩建、装修,也就是大家一起做了添附,那添附的这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利要求分割添附部分对应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