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有机会增加诉讼代理人,但需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得考虑法院是否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能委托一到两人当诉讼代理人。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在合理时间内,且代理人符合法定资格,当事人通常能增加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想增加诉讼代理人,要及时向法院交一份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写清楚委托事项和权限。要是快开庭了才提出增加,法院审查委托手续等需要时间,就可能影响庭审正常进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如果因为增加代理人使诉讼程序无法顺利推进或者存在其他正当理由,法院也可能不准许。
因此,开庭前虽有增加诉讼代理人的可能,但当事人一定要及时按规定操作,避免耽误庭审程序,若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