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起诉时,对房子的处理得看不同的情况。要是房子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买好的,而且结婚后也没把另一方名字加上去,那这房子一般就归买房的一方,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分不到。
2、要是结婚前有人付了房子首付,结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房产证上写的是付首付那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处理房子;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还没还完的房贷也由这一方接着还。不过,双方结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拿到房子的这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3、要是房子是夫妻结婚后一起出钱买的,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通常都算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多照顾孩子、女方和没有过错的一方。
4、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孩子的名字,那就相当于父母只把房子给自己孩子,这房子算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了钱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子女的名字,那这房子一般按照双方父母出钱的比例,由夫妻两人按份拥有,不过要是夫妻之间有其他约定,就按约定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