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破产重组后,房子归谁是很多业主关心的问题。这要分不同情况判断。
要是房子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按照《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子就归完成过户的业主,就算房产公司破产,业主对房子有完整物权,别人不能侵犯。
如果房子没过户,但业主付了全款,也实际住进去了,而且不是因为业主自己的原因没办过户,那业主权益受保护。在房产公司的破产程序里,业主能要求不执行这套房子,实际上房子是属于业主的。不过,业主后续还得配合完成手续,把产权完善好。
还有一种情况,业主只签了购房合同,但没付完全款,也没实际住进去,那房子就是破产财产。这时候,管理人可以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是继续履行,业主把剩下的钱付清,就能要求办理过户;要是解除合同,业主就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债权,然后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这时,业主可能拿不到房子,只能就已付的钱和损失得到一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