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强制执行超过半年也不会消失。假如人民法院从收到申请执行书那天开始,超过六个月都没执行,申请执行人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审查后,既可以要求原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执行,也能决定自己来执行,或者指定其他法院执行。
执行期限超了半年,执行程序不会终结或失效,执行案件还是存在的。法院依旧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要是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继续开展执行工作,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执行超过半年却没什么实质进展,为保障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可以主动和执行法院交流,了解执行的情况以及没执行的原因。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合法途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申请提级执行或者指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