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垫资回款算不算公款,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业务活动属于公司经营范畴,哪怕老板没出钱,由业务员垫钱开展了业务,之后收回的款项实际上是公司业务产生的收入,那这钱就是公司财产,也就是公款。这是因为业务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经营成果归公司,回款是公司业务交易换来的,业务员垫钱相当于公司欠了业务员的债。
但要是业务员没经过公司同意,私自以公司名义做交易,公司事后也不认可,回款性质就复杂了。要是交易对方有理由相信是和公司交易,钱可能还是算公司的。要是对方知道是业务员个人行为,钱可能就是业务员自己的。
如果业务员把本该属于公司的回款私自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还不肯退还,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可以先和业务员商量让其还钱,谈不拢可以去法院起诉追讨。要是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还能去公安局报案,追究业务员的刑事责任。
所以,在开展业务时,一定要明确财务制度和资金往来规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