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官司开庭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亲自去。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力的负责人。法律允许法定代表人委托别人替自己参加诉讼,也就是找诉讼代理人。要这么做的话,得给法院交一份授权委托书,上面得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还得盖上公司的公章,并且写清楚委托的事情和权限范围。
要是法定代表人特别忙,没办法参加庭审,或者觉得专业律师更能帮公司维护合法权益,那就可以委托律师这类专业人员当诉讼代理人去开庭。这些代理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做的诉讼行为,对公司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有些特殊情况,法院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庭。比如案件里有些事实,只有法定代表人能说清楚,法院觉得只有他能解释关键问题。要是法定代表人收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公司是被告的话,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判决,也就是不管法定代表人在不在,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要是公司是原告,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相当于这个官司白打了。
建议法定代表人提前评估债务官司的情况,如果觉得不需要自己出庭,尽量早点找好合适的诉讼代理人,办好委托手续。要是接到法院要求自己必须到庭的通知,一定要按时参加庭审,避免给自己和公司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