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里是能够追加第三人的,但处理方式会因情况而异。
要是二审法院觉得应该追加第三人,并且各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二审法院一起审理,那二审法院可以追加第三人并调解。要是调解成功,二审法院会制作调解书,等调解书送达后,一审判决就视作撤销了。但要是调解没成功,二审法院就得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这样规定是因为追加第三人或许会影响当事人的上诉权。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二审直接对新追加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判决,新追加的第三人就没机会上诉了,这不符合程序正义。因此,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是当事人不同意在二审一并审理,案件就会发回重审。
总之,二审可以追加第三人,不过得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然后通过调解或者发回重审的办法来处理。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程序问题,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