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给离婚设置了一道“冷静门槛”,离婚冷静期不能短于30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一天开始算,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带上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仔细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起来。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又有30天,在这30天里,如果夫妻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就会被看成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法律规定这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有原因的,主要是怕夫妻俩人一时冲动就离了婚,给双方一些时间好好想想,让婚姻关系能稳定些。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来说,不能随意跳过或者减少这个30天的冷静期。而夫妻双方也得按照这个规定来,不能自己商量着缩短这个时间。如果夫妻真的有离婚的打算,一定要搞清楚这个法律规定,慎重安排时间和步骤,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则,最后影响了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