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责任该谁承担是家长们关心的问题。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是幼儿园管理、教育工作没做好,比如设施有安全隐患、老师监管不到位,导致孩子受伤,按照《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时受伤,幼儿园要担责。不过,要是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就不用担责。也就是说,幼儿园得自己证明尽责,不然就得负责。
要是孩子被其他小朋友弄伤,侵权小朋友的监护人要担责。如果幼儿园没尽到管理责任,也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幼儿园担责后,能向侵权小朋友的监护人追偿。
要是第三人的行为让孩子受伤,第三人担责。若幼儿园没尽到管理责任,要承担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后,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方,可能是幼儿园、侵权小朋友监护人,也可能是第三人。索赔时,先和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