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进入二审阶段时,有些原告可能会考虑撤回起诉。不过这可不是想撤就能撤的,得满足一些条件,并且要经过法院的审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里说的,在二审程序里,原来的原告要是想撤回起诉,得先经过其他当事人的同意,而且撤回起诉这个事儿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满足了这些,法院才有可能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要是法院准许了撤诉,就会同时裁定把一审的裁判撤销。
有些人可能想着,二审撤回起诉后再重新起诉不就行了嘛。其实这种操作是行不通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这种二审撤回起诉之后又重复起诉的情况。这么做主要是防止有些当事人随意折腾诉讼,滥用自己的诉讼权利,保障司法秩序能正常进行,也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原告要是在二审的时候打算撤回起诉,得好好想一想其他当事人同不同意,会不会损害到国家、社会或者他人的利益。毕竟法院在处理撤诉申请时会严格审查,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撤诉申请,法院才会答应。要是不符合条件还强行要撤,最后很可能白忙活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