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若提出了执行异议申请,是能撤回的。只要在法院作出裁定前,当事人基于自己的意愿,都能申请撤回。
这背后的法律原理在于,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有处分的权力,撤回执行异议申请就是这种处分权的一种表现。不过,撤回行为得是真实意愿,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满足这些条件,法院一般会准许撤回。
要是法院准许撤回异议,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行为异议,撤回后就不能再以相同理由提了;要是案外人提出执行标的异议,在法院审查时撤回,之后又拿同一执行标的提异议,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若你打算撤回执行异议申请,要向执行法院交书面的撤回申请,并且主动和法院取得沟通。最终,法院会对撤回申请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