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案子肯定会移交给检察院,其实并非如此。在我国刑事诉讼里,案子通常先由公安机关侦查。等侦查结束,要是公安机关觉得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且该追究刑事责任,才会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过,有些情况案子是不会移送的。一种情况是,侦查时发现不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像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这时公安机关就会撤销案件,也就不会移交给检察院。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情节轻微、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符合条件能走刑事和解程序。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可以建议检察院从宽处理,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移送起诉。
总之,案件是否移交给检察院,得看具体案件情况,由侦查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和掌握的证据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