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国家工作人员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就不会构成受贿罪,其实并非如此。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要么索取他人财物,要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
从法律来讲,即便没有实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也可能构成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主动索贿,不管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都会构成受贿罪。因为主动索贿的性质很恶劣,法律对这种行为管得很严。
要是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就必须“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正当的,也包括不正当的。只要有承诺、实施或者实现为他人谋利的行为,不管这个利益正不正当,都满足受贿罪构成条件。而且,为他人谋利的许诺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明着说,也能暗示;可以自己传达,也能通过第三者转达。
所以,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关键得看是否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严守法律底线,别触碰受贿这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