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事务里,案件撤诉后通常是不会有裁决书的。 撤诉就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还没宣判前,原告撤回自己起诉的举动。它有主动申请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要是原告自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审查后觉得符合条件就会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出现了法定的情形,法院就会按撤诉来处理,这时整个诉讼程序也就结束了。
裁决书呢,是法院在对案件的实体争议进行审理后,针对当事人的请求事项给出判定的法律文书。而当事人一旦选择撤诉,就相当于放弃了让法院通过裁判去解决纠纷。既然案件都不进入实体审理的环节了,法院也就用不着去评判案件谁对谁错、谁该承担什么权利义务这些事情,所以自然就不会出具裁决书。
但要注意的是,法院会针对撤诉这个程序性的事儿作出裁定,还会出具准予撤诉的裁定书。大家可以把这个裁定书看作是对撤诉这个程序问题的处理文件,它和对案件实体结果的判定可不是一回事儿。
对于要撤诉的当事人来说,决定撤诉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因为撤诉后虽然不会有裁决书,但之前的诉讼行为还是有一定影响的。要是之后又想解决同一纠纷,可能会受诉讼时效等因素的制约。如果不确定撤诉是否合适,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