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有些情况会导致鉴定无效,大家要特别留意。
首先是鉴定主体不合法。如果参与鉴定的人员不满足法定资格和条件,像没拿到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不在规定的鉴定人员名册里;又或者鉴定机构没有获得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许可,那他们给出的鉴定结论是没有效力的。
其次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例如,鉴定材料都没经过医患双方质证就直接拿去做鉴定;专家鉴定组的人员数量或者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鉴定人员和医患双方有利害关系却没有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做出的鉴定是无效的。
再者是鉴定依据明显不足。要是鉴定所依据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不够明确、充分,或者对重要医疗事实的认定缺乏依据,比如只靠主观推测,没有客观检查结果支撑,这种鉴定也是无效的。
最后是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要是鉴定结论和其他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存在明显矛盾,还没法给出合理解释,那这个鉴定同样无效。大家遇到医疗事故鉴定问题时,要关注上述情况,避免无效鉴定带来的麻烦。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