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之后才发现有漏罪要追究责任的,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数罪并罚的规定来处理。下面讲讲具体的流程和规则。
1、司法机关要对漏罪展开调查,把和犯罪相关的证据收集起来,确定漏罪的具体情况和罪名。检察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要是觉得满足起诉条件,就会向法院提出公诉。
2、到了法院审理的时候,按照《刑法》规定,要是在判决宣布之后、刑罚执行完之前,发现被判刑的人在判决宣布之前还有其他罪没判,那就得对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然后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一般规则来处理。除了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的情况,要在总和刑期以下、几个刑罚里最高刑期以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执行的刑期。不过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话,如果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已经执行的刑期,要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里面。
总结一下,就是先给漏罪单独定刑,再把这个刑罚和之前犯罪判决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则重新确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而且已经服过的刑期可以抵扣新判决的刑期。随着法律行业不断发展,未来在处理这类漏罪追诉和数罪并罚的案件时,可能会在证据收集的手段、量刑的精准度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等方面有更科学、更人性化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