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合同价格明显不当的问题,有几种实用的处理办法。
要是合同里的价格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正常水平,这种情况很可能就属于显失公平。打个比方,如果有人趁着对方处境艰难,或者对方不太懂行、缺乏判断能力,让签的合同一签就显示出不公平,那受损害的一方可就有办法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这个合同撤销。不过要注意了,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能撤销这个合同的那天起一年内去行使这个权利,要是超过一年,可能就没办法撤销啦。
如果合同价格明显不当是因为重大误解造成的,也就是当事人对合同价格这些内容理解错了,结果做的事和自己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还让自己损失挺大,那当事人也能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只不过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能撤销的那天起九十天内行动。
要是既不存在显失公平,也不是重大误解,可合同价格就是明显不合适,那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好好协商,对合同里的价格条款进行修改。双方谈好了就签个补充协议,把价格重新定一下。要是协商不下来,也别着急,还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参考合同实际履行的情况、市场行情这些因素,按照公平的原则来重新调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