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要是案子被退回三次,那可就违反法定程序了。
要是案子第一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补充完证据后,证据还是不够,检察院就可以选择不起诉。要是第二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侦查结束了证据还是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就得作出不起诉决定。
要是遇到案子被退回三次这种不合法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者他的辩护人可以向这个检察院或者它的上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按法定程序处理。检察院得改正错误的退回行为,对已经补充侦查两次的案件进行审查,要是证据还是不够,就得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要是侦查机关觉得这个不起诉决定不对,可以要求复议。要是复议意见没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核。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