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有一些法定从轻情节。首先是一般自首,要是犯罪后主动投案,还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就属于自首,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能从轻处罚。
还有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如实交代司法机关还不知道的本人其他受贿罪行,也按自首处理,可以从轻处罚。
有立功表现也能从轻。比如犯罪分子揭发别人的犯罪行为,并且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了其他案件,就能从轻处罚;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处罚会更宽大。
坦白同样可以从轻。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自首,但如实交代自己罪行,也能从轻;要是因为如实交代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还能减轻处罚。
另外,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交代罪行、真心悔悟、积极退还赃款,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的,根据受贿犯罪不同情况,分别能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不过,这些法定从轻情节要结合具体案情来认定。司法机关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是否适用以及从轻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