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一审判决结果不让自己满意的情况,当事人有两个处理办法,分别是上诉和申请再审。
先说上诉,这是当事人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可以采取的补救方式。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从拿到判决书那天开始算,有15天的时间可以去上诉;要是刑事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10天内能够提出上诉。想上诉的话,要给原审法院或者它的上一级法院交上诉状。上诉状里面得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像姓名、地址这些,还有原审法院叫啥、案子编号是多少、案由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得把为啥上诉、有啥请求讲明白。递上上诉状后,二审法院会把整个案子重新查一遍,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维持原来的判决,也有可能直接改判,还有可能把案子打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要是上诉的时间过了,或者二审判决都已经生效了,可当事人还是觉得判决有问题,那就可以申请再审。不过得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申请的时候得带上再审申请书、原来的裁判文书,还有能证明原判决有问题的证据材料,说清楚原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审判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法院会查看这些申请材料,要是符合规定的条件,就会裁定重新审理这个案子;要是不符合,就会驳回申请。
法律建议:当事人一定要留意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时间,千万别错过了。准备上诉状和再审申请书时,要把事情说清楚、理由写充分,证据材料也要准备齐全,这样能增加自己诉求得到支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