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检察院都作出存疑不诉决定后,不同角色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存疑不诉就是检察院在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对于被不起诉人,要是还在羁押,得马上释放。若其财产之前被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措施也应解除。要是被不起诉人觉得自己无罪,还因错误追诉受了损失,能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被害人若不服存疑不诉决定,收到决定书后可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检察院会把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若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被害人能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申诉,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检察院要把案件材料移送给法院。
侦查机关要是认为不起诉决定有误,可以要求复议。若意见没被接受,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大家在遇到这些情况时,要清楚自身的权利和处理办法,有不明白的可以进一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