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两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离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是被告不同意,又没有法定判离情形,法院大概率觉得夫妻感情还有挽回余地,不会判离。第二次起诉,虽说能看出女方离意已决,但法院还是会全面审查夫妻感情状况。
要是女方第二次起诉能拿出新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况,判离可能性就大了:对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有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怎么劝都不改;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有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另外,法院头回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起诉,法院就应当判离。
总之,女方两次起诉离婚,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没了,然后决定是否准予离婚。要是在离婚方面有疑问,可寻求专业人士精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