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协议里的债务处理得遵循合法、公平和自愿原则,还得分清债务性质再做处理。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基于夫妻共同意愿,或者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离婚协议里,两人可以商量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和比例,比如一方承担几成、能不能分期还等。但要注意,这个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能拿来对付善意的债权人。要是债权人找一方要全部欠款,这一方还完后,能按协议找另一方要回他该承担的部分。
再说个人债务,这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过家庭日常开销,又没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这种债务自己还,离婚协议里不用另一方管,但要明确债务到底是谁的,省得以后扯皮。
处理债务得有真凭实据,证明债务性质和金额。协议书签好后,最好一式三份,夫妻各留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一份。要是双方在债务承担上谈不拢,就只能打官司,让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