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要是分包单位出了事故,到底谁来承担责任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分包单位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而且在签订的合同里清楚写明它要对施工安全负责,那么一般来说分包单位就得承担主要责任。打个比方,就像是成年人自己做事自己得负责,分包单位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在自己负责的施工工作里出了事,就得自己承担侵权责任,这在《民法典》里是有规定的。
但要是总承包单位有过错,那就不一样了。比如说总承包单位给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对分包单位监管不到位,像父母没把孩子管好孩子闯了祸父母也得担责一样,总承包单位也得根据过错大小承担一部分责任。按照《建筑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而且两者对分包工程一起向建设单位担责。
要是事故是因为第三方造成的,比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量不过关,那这个供应商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施工前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写得清清楚楚,这样出了事就能按照合同来处理。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要做好监管,确保分包单位施工安全,各方也要严格把控材料质量,避免因为第三方的问题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