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里,减轻处罚情节有法定和酌定两种类型,这两类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人的量刑有着关键作用。
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是被刑法明确写出来的。就拿犯罪主体来说,如果是12到18岁的人犯罪,法律会考虑他们还在成长阶段,心智不够成熟,所以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5岁以上老人过失犯罪,因为他们身体和认知能力下降,也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犯罪停止形态来看,要是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成了中止犯,没造成损害的就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也会减轻处罚。共同犯罪里,从犯和胁从犯起的作用小一些,一个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一个也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并且,犯罪后有立功表现的,立功大小不同,处罚减免也不同。要是主动投案还如实交代罪行,也就是自首的,也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的还能免予处罚。
而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法律没明确规定,不过法官在审判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比如犯罪动机不同,出于义愤犯罪和单纯恶意犯罪,量刑时就可能有差别。还有犯罪后的表现,如果积极把赃物退还、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真心悔过,这些都能当作减轻处罚的考虑因素。
法律建议:如果涉嫌犯罪,一方面要明白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是法律赋予的权益,要积极争取符合这些条件。另一方面,即便没有法定情节,也可以在犯罪后通过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如退赃退赔、主动赔偿等,争取酌定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