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里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定的。简单说,交通费就是受害人以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看病或者转院治疗实际花的交通费用。
2、要拿到交通费赔偿,得有正式的票据才行,而且这些票据得和就医的地点、时间、去的人数还有次数对得上。像咱们平时坐汽车、火车、轮船,或者打出租车拿到的发票,这些能用来报销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都属于正式票据。
3、要是受害人说坐飞机出行了,得讲清楚为啥非得坐飞机。一般只有在特别紧急,其他交通方式没办法满足需求的时候,坐飞机的费用才可能被认可赔偿。而陪护人员的数量,一般按照必要原则来确定,通常是一两个。
4、要是受害人没办法拿出完整的票据,但能把交通费用花哪儿了说清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金额。举个例子,受害人受伤后活动不方便,好几次打出租车去医院复查,虽然有些发票弄丢了,不过能通过医院病历、看病时间这些证明确实出过行,法院就会综合考虑来确定交通费给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