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强奸嫌犯送进看守所,不代表他就被认定有罪了。
在咱国家,刑事诉讼是有一套流程的。把犯罪嫌疑人关进看守所,一般是侦查阶段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觉得有必要限制嫌疑人的自由,这样方便进一步查清案件情况。
可定罪可不是简单的事儿,得走完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先是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收集和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接下来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接手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子,审查之后决定要不要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到审判阶段,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下判决。
也就是说,只有法院依法判决了,才能确定一个人有罪。在这之前,嫌疑人只是涉嫌犯罪,他也有自己的诉讼权利,比如给自己辩护。所以,送嫌疑人进看守所只是刑事诉讼的开端,远不是定罪的标志。大家千万别以为人进了看守所就一定是罪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