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业主觉得不拿新房钥匙就不用交物业费,其实这种想法大多时候是不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物业已经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那业主就不能以自己没接受或者不需要这些服务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
开发商交房时,通常会书面通知业主来办手续。从通知里确定的交房日期开始,就算业主没实际拿钥匙住进去,物业也已经开始提供服务了,这时候业主就得交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像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小区安保、设施维护等工作,不会因为有个别业主没入住就停下。
不过呢,有些地方也有特殊规定。如果业主办完入住手续后,房子连续六个月以上都没人住,这种空置的房子,业主可以给物业书面备案,然后按一定比例交物业费。
所以,能不能暂不交物业费,得看看当地具体政策是咋规定的,还要看看和物业签的合同是怎么写的。要是业主对交物业费有意见,别着急,可以先和物业心平气和地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也别怕,还能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找相关部门调解或者去法院起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