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个重要规定。要是员工和单位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员工没有出现法律里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说的那些情况,接下来再续订合同的时候,只要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合同,只要员工没主动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那单位就得和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已经连续签了三次合同,员工可以根据自己职业打算和发展需要应对。假如员工想一直在这个单位干下去,就可以跟单位说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得签。这种合同能给员工一定保障,除非出现法定能解除合同的情况,单位不能随便和员工解除合同。
要是员工不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了,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三十天给单位交书面通知,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单位违反规定,不跟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该签这种合同那天开始,单位每个月要给员工双倍工资。要是因为这种事产生了劳动纠纷,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员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在遇到问题时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