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侵权的情况里,销售者在部分情形下是有机会向制造者追偿的。依据咱们的《民法典》和《商标法》,要是销售者压根不知道卖的商品侵犯了商标权,还能拿出证据说明商品是通过正规渠道来的,并且能交代清楚提供者是谁,那销售者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但要是销售者已经赔给商标权人钱了,还能证明这个侵权商品是从制造者那里进货的,就可以向制造者追偿。这是因为制造者是侵权商品的始作俑者,他们生产商品的行为直接造成了侵权的后果,所以理应承担最终的侵权责任。
不过,如果销售者明明知道商品是侵权的还继续卖,那就属于自己有过错了。这时候就算赔给了商标权人,也不一定能完全从制造者那里把钱要回来。因为销售者故意这么做,让侵权的危害变得更大了,自然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
所以,销售者遇到商标侵权纠纷时,要第一时间去收集能证明商品合法来源之类的证据。这些证据能帮助判断自己能不能向制造者追偿,以及能追偿多少,避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