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金额和合同金额是有可能不一样的,不过得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来的三十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书面合同。而且,双方不能再另外签订和合同重要内容不一样的协议,这里说的“合同重要内容”一般就包含了中标价格。
2、要是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像项目实施的时候工程量有增减、工程有变更等,不是招标方或者中标方故意造成的,让合同金额和中标金额不一样,并且这种变化不是恶意违背合同重要内容,那是可以的,但要按照规定的变更程序来操作。
3、但要是招标人和中标人私下商量,故意改变中标金额,签和中标合同重要内容不一样的合同,想躲开监管,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这种背离中标合同重要内容的协议会被认定无效,相关责任人可能还会受到处罚。所以,中标金额和合同金额不同有多种情况,重点是看是否合理合法,有没有按规定程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