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当遇到纠纷时,很多人会选择仲裁来解决问题。但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对仲裁裁决结果不太满意,这时候该怎么处理呢?其实,处理方式得看仲裁类型,我国仲裁主要有劳动仲裁和民商事仲裁两种。
先说劳动仲裁。要是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除了终局裁决,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开始算,十五天内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没去起诉,那裁决书就有法律效力了。不过对于终局裁决,如果用人单位能拿出证据,比如证明仲裁适用法律、法规有错,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等情况,在收到裁决书三十天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再说说民商事仲裁。民商事仲裁遵循一裁终局原则,裁决出来后,就不能就同一个纠纷再去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了。但要是当事人能找到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不在协议范围内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等法定情况,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民商事仲裁,要是对结果不满意,一定要尽快查看相关法律规定和时间限制,收集好相关证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合适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