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没付款被起诉,采购员要不要担责得看具体情况。正常来说,采购员做采购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也就是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代表公司去买东西。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给别人造成损失的,公司得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这时候采购合同里的权利和义务都归公司,要是因为没付款被起诉了,负责的是公司,不是采购员个人。
2、不过有些特殊情况,采购员可能就得担责了。要是采购员买东西的时候超出了自己的权限,而且公司事后也没认可他这个行为,那责任就得他自己扛。还有,如果采购员是故意或者因为重大失误才导致没付款。比如说,故意和供应商勾结起来坑公司,或者因为太大意没按付款流程来,这种情况下采购员可能要给公司赔钱。要是供应商能证明采购员有过错,也能找采购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3、总的来讲,一般采购付款责任是公司的,但要是采购员有过错、越权采购这些特殊情况,就得他自己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