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期间花了钱,分手时想把钱要回来,该怎么办呢?这要先分清款项的性质。
如果是借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借的一方可以让借款的人还钱。不过,出借人得拿出证据,像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啥的,能证明两人有借贷的意思,也实际把钱给对方了。要是对方不肯还钱,能先试着协商要回来;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要是属于赠与,还得分成一般赠与和附条件赠与。平时过节发的红包、送的小礼物,都算一般赠与,东西给出去了,所有权就转移了,通常不能再要回来。但像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大额彩礼,或者买房买车出的钱,这属于附条件赠与。要是最后没结成婚,就是赠与的条件没达成,赠与人能要求对方把钱还回来。对方不还的话,赠与人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要不要还、还多少。
所以,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想追回来,得先弄清楚钱的性质,再收集好证据。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考虑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