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贿受贿案里,有不少人觉得只要双方都否认,就能逃脱法律制裁,这其实是个误区。即便双方均否认行贿受贿事实,只要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达到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照样能定罪。
依据刑事诉讼法,判案要重证据、重调查,不能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其他证据,不能认定有罪和量刑;没有被告人供述,但证据确实、充分,是可以认定有罪和量刑的。
证据确实、充分需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是定案证据都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司法实践中,证据种类多样,除了行贿受贿双方口供,证人证言、合同、转账记录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均可作为证据。比如,行贿人否认行贿,但有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在关键时间向受贿人转了特定金额,还有证人证明款项与请托事项有关,再加上受贿人确实为行贿人在相关事项上谋取了利益,这些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就能支持定罪。所以,行贿受贿别心存侥幸,妄图靠否认来逃避法律,关键还得看证据是否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