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满意,一般是能向高院申请再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觉得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就能够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因为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所以当事人有资格向高院申请再审。
2、申请再审得符合一些条件才行。像出现了新的证据,并且这些新证据能够把原来的判决、裁定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基本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原来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实存在错误等情况。
3、要留意的是,申请再审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要是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规定的特定情况,就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另外,申请再审不一定就会启动再审程序,高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才会裁定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