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在签了交通事故损伤协议书之后,不能轻易反悔。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合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那一刻开始就有法律效力了,会对签合同的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咱们说的交通事故损伤协议书就属于合同,要是签协议是双方真正意愿的表达,而且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中必须遵守的规定,也不违背正常的社会风俗和道德,那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得按照协议里的约定去履行自己该做的事。
2、但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要是签协议的时候存在重大误会,比如当事人对协议行为的性质、对方是谁、涉及物品的种类、质量、规格还有数量等等有错误的认识,导致最后结果和自己原本的想法完全不一样,还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把协议撤销。要是一方用欺骗、威胁的手段,或者趁对方处于困难处境,让对方在不是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协议,那么受伤害的一方有权利请求撤销协议。要是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像赔偿的金额和实际损失差得特别多,那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
3、要提醒一下,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协议的理由那天开始算,一年内去行使撤销的权利。要是因为重大误解,当事人得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理由那天开始九十天内行使。要是当事人是被威胁签的协议,那从威胁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一年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