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有人会在结婚前向岳父借钱。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一般不能算成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呢,就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有共同借钱意思的那些债务;还有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后,以自己名义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
婚前向岳父借钱,往往是一个人以自己的名义借的,而且借钱的时候还没结婚,夫妻关系都没形成,所以这通常就是婚前的个人债务,得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钱。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能表明这笔钱是用在结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一起搞生产经营上了,那岳父作为债权人,就有权利把这笔债当成夫妻共同债务,这时候就得夫妻两人一起还钱。比如说,借的钱用来买婚后一起住的房子,或者开了两人一起经营的店铺。
所以,判断这笔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重点就是看钱的用途,还有夫妻有没有一起借钱的想法。要是夫妻双方对这笔债务该谁还,是什么性质有了争议,不要急。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出结果,那就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最后给出判决。给大家提个醒,在借钱还钱这些事儿上,一定要留好相关证据,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