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况,分别是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先说约定解除。要是合同双方提前约定好了,一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等这些约定的情况真的出现了,有解除权的那一方就能够单方面把合同解除。
再看法定解除,具体有下面几种情况:
1、要是因为一些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又没办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就是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没办法实现原本目的,那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还没到的时候,如果有一方明确说自己不会履行主要债务,或者用行动表明不打算履行,那对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有一方没有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对方催促,在合理的时间内还是没有履行,另一方就有权解除合同。
4、当一方不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让合同没办法实现原来的目的,对方也能解除合同。
5、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那种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随时都能解除合同,不过要在合理时间之前通知对方。
当当事人要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时,得通知对方。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的时候起就解除了。要是通知里写明,债务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履行债务,合同就自动解除,而债务人在这个时间内确实没履行,那合同就从通知里规定的期限满了的时候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