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别人送给您养,法律上只有两条路:补办合法收养登记后落户,或作为亲属抚养走监护、投靠,不能仅凭抚养事实直接报户口。
一、合法收养要过三关。①被收养人须属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三类情形: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②送养人须符合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且依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③收养人须符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五项条件。
二、登记程序。依第一千一百零五条向县级民政部门登记,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登记前须公告。登记后依第一千一百零六条由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三、若只是代为抚养。孩子是亲属子女、由您实际照顾的,依第一千一百零七条可按亲属、朋友抚养处理,户口留在原生家庭,另办监护或委托监护手续。
四、两个坑要避开。①私下抱养不登记,落户、入学、医保都会卡住;②没有书面送养凭据,日后生父母反悔索回,您很难主张权利。
请先确认:生父母是否在世、能否联系、当初有无书面字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