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分安置房,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安置房是因为夫妻共有的房产拆迁来的,一般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俩先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多照顾子女、女方和没过错的一方来判。打个比方,要是双方对这安置房的贡献差不多,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一方,让这方给另一方相应的钱。
2、要是安置房是一方婚前的房产拆迁得到的,还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通常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分这个房子。不过,要是婚后另一方对房子有贡献,比如一起装修啥的,那有贡献的一方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3、要是安置房是按人口分的,夫妻两人都是能分到房子的人,那原则上都能分自己那份。比如按每人一定面积来分,那两人就各有各的面积权益。
4、要是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安置房的产权还不明确,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房子归谁,而是先根据实际情况,让一方先用着。等产权明确了,当事人再去法院起诉分割。